资金匹配
对于向棚户区和保障房放贷,此前已试验过金融债和与发改委合作的企业债,但是业界对国开行棚改专项债看好,认为是过去发债形式的一种替代,整体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
2011年,国家发改委发文,为如期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任务,支持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和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消息发布后,首开股份(行情,问诊)、信达地产(行情,问诊)、栖霞建设(行情,问诊)和保利地产随即宣布发行中期票据,投向旗下的保障房建设。四家公司总计发行额达120亿元。他们都在议案中宣布,融资所得会用于保障房项目建设。
资料显示,上述四家公司当时都已积极参与了各地的保障房建设。不过,几个企业发债没了下文。仅首开股份发行43亿中期票据,不久50亿私募债发行又成功获批。作为北京市大型国有企业首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首开股份大量涉足北京土地一级开发和保障房建设。
当时中央收紧上市公司在股票和债券市场上的再融资。中信证券(行情,问诊)首席债券分析师邓海清表示,在这种背景下企业发债存在技术困难。他说:“地产企业的主体业务不能发债,靠单独项目又很难完成发债任务,一般还是通过地方政府城投公司平台去完成。”
而一家央企内部人士也对经济观察报透露,当时地方融资平台很火爆,地方政府抢着利用保障房概念融资,企业很难分一杯羹。而融资后到底有多少切实投入到保障房当中不得而知。
对比过去的企业债,邓海清认为国开行的专项债作用在三个方面:一是用国家信用代替地方政府信用,使得融资成本更低;二是中央加杠杆的方式,避免了地方城投债务增加和杠杆增加;三是专项债做到了资产和债务期限匹配。“因为保障性住房是定向购买,产权流转受限制。发行一两年的信托,3-5年的债券,都与这种资产的期限不匹配。现在国开行定向发行给邮储、社保基金,这些对象刚好就是需要久期的债务。”邓海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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