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起,自治区地税局下发的《关于个人转让和租赁房产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正式施行。根据调整后的政策,全区二手房转让时有两种计税方式:查验征收和核定征收。无论按哪种方式缴税,较之新政前的额度都高了不少。近日,记者走访获悉,比以前多得多的税款,对二手房交易市场冲击不小。有业内人士预计,一段时间内,政策调整或将带动房价小幅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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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年前排队“赶政策”
早在2013年2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对出售自有住房,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该信息发布后,二手房交易火热。
据南宁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数据显示,2013年1月存量房(包含二手住房、二手商铺等,其中二手住房占大部分)成交套数1604套;2月份,存量房成交1015套;到了3月份交易量即大幅增加至1956套,环比增长92.71%,4月、5月为2362套和2615套;6月~11月,月成交数回落至1000余套的幅度。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是房市调控政策出台后,许多人担心征收高税率而抛存量房。但经过3月、4月、5月的释放,及迟迟不见广西细则出台的影响,存量房交易趋于平缓。
南宁一家房产中介的客服经理表示,2013年,新税政出台的风声传出过多次,每次风声到来,中介们都想赶在政策出台前为客户报税,谓之“赶政策”。2013年年末,新税政将出台的风声再紧,南宁市区多家房产中介都提醒客户赶紧报税,有的中介甚至派出10余人专门排队为客户报税。单是12月30日上午,他所在的公司就为10多单交易的客户完成了报税。
该客服经理庆幸地说:“这次终于‘赶’对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