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万科公告,集团近三年合计缴纳税金约620亿元,其中土地增值税约144亿元。万科2012年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总额达到52 .8亿元。
经济学家马光远站出来指责万科的回应“露出破绽”,吉林万科城毛利率仅为16%,属于退税项目,说明已经达到清算条件,无论补还是退,都应清算,但万科没有清算。
“地方政府也并没有积极催缴房企清算土增税。为什么呢?鼓励房企拿地开发的积极性,一个大城市如北京土地出让金能达到上千亿,一年的土地增值税也就百来亿,孰重孰轻,这笔账还是很好算的。”马光远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如是表示。
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则发文挺万科,万科对达到清算条件的部分房地产项目,已经自行清算计提了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准备金,但实际并未将其缴入国库,而是一直挂在了企业账上,光万科一家上市房企自行清算但未及时征缴入库的土地增值税就超过了44亿元。但据此而指责万科,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万科的“计提”是合规的,计提并不意味着必须缴入国库,税法亦无此要求。
开发商集体公告否认
不仅万科,其他如华侨城、金地集团等“涉税门”房企均公告回应了土增税问题,表明自身在经过核实之后,在土地增值税缴纳与核算方面符合税法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南都记者采访了数家大型房企,均得到回复称,企业“按照国家要求履行纳税义务”。
金地集团称,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土地增值税进行了合理估计和预提,同时严格按照税务机关对土地增值税实行先预征后清算的管理办法履行纳税义务。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计提的土地增值税余额为25.48亿元。公告中明确指出,这一计提部分尚未达到税法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因而并未实际产生纳税义务。
华侨城有关负责人也向南都记者表示,对土增税问题公告已交代清楚。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应交土地增值税为1.53亿元,已在公司2012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应交税金”部分进行明示,在2013年度已按时全部缴纳。其间公司预提的土地增值税余额为47.62亿元,也已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计入并反映在利润表中。
国泰君安的研究数据表明,2008年-2012年房地产上市公司实际上都充分计提了土地增值税,年均土地增值税税率为5.7%。
“土地增值税是按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比例在预售时先预缴的税种,在项目清算中,多退少补。所以房企在目前的规则下,的确不存在偷税漏税,只是按照正常的程序合理延迟缴纳税费。”中原地产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告诉南都记者,一般而言,上市房企都会按照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预提,达到清算时间和条件,才进行实际上缴。
房企设法合理避税
“究竟房企有没有欠税,欠多少税,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一定要看房企具体的项目进展到哪儿了,到没到结算的具体规定。”德勤国际税收亚太区与中国主管傅振煌对南都记者表示,增值税要看房地产项目建成结算后,按照增值的比例来征收。目前通行做法是先按2%-3%比例预征,清算后再多退少补。这样对政府财政也有好处,不必等到项目全部完结才能收到税。他表示,根据经验,很多房企在后期会把项目“拖得很长”,但这并非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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