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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起草不动产登记条例 研讨以人查房权限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04.13 来源:海西房产网

导语: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包括“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在内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后,国务院法制办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国土资源部(下称国土部)已经开始准备起草《不动产登记条例》作为完成此项工作的法制保障。
  以人查房无技术障碍

  由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是按照“信息化”和“可查询”的思路进行整合、设计,在“房叔”“房姐”等事件频繁爆发的背景下,“条例”是否涉及到对查询的权力、权限、范围等有针对性的规定内容,十分考验参与起草有关部门的智慧。

  实际上,从目前技术条件而言,在全国范围内“以人查房”并无技术障碍,通过住建部于2012年6月初步完成的“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系统”,在技术上就可以实现。

  目前已经成型的住建部“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系统”实际由三个子系统组成,即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和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三部分组成。2012年6月,住建部已经实际完成了和60余个大中型城市及房地产热点城市的联网工作,并形成了统一的数据库。在此基础上,住建部筛选了其中40个城市,作为首批联网试点城市。

  记者了解到,该系统的统一管理查询平台设在位于北京三里河的住建部机关内,南北分设的两个数据中心分别位于北京和成都。截至本报记者发稿时,通过住建部的总控查询管理平台,可以实现对联网城市内所有的房屋权属情况、个人拥有房产情况、产权变动情况、交易价格情况进行实时查询。

  同时,从技术设计角度而言,该系统进行“以人查房”没有障碍。且通过输入权属人姓名条件,可查询其联网城市内所有同一权属人名下的房产,以及这些房产的产权变动情况、交易情况和有关价格数据。

  目前住建部采用权限方式对查询进行管理。即地方政府可通过该系统对本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房屋权属相关情况进行查询,但不能进行跨行政区划的查询;住建部可查询全部全国联网城市范围内的房屋权属情况,但地方政府在未经住建部授权的情况下,无法进行逆向查询;在住建部授权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可进行特定目标、特定条件的跨区域或者针对性房屋权属查询。

  2012年5月,住建部曾组织联网主要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负责人,前往北京就“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系统”的使用进行统一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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