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国务院法制办会同起草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包括“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在内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后,国务院法制办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国土资源部(下称国土部)已经开始准备起草《不动产登记条例》作为完成此项工作的法制保障。
按照目前《不动产登记条例》(下称“条例”)起草的思路,“统一不动产登记制度”将有望借鉴并整合住建部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系统的先行经验,整合国土资源部农村耕地、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登记信息。同时,在前期讨论和研究的准备工作中,涉及到部分“条例”中是否要针对性规定个人不动产信息查询的权限、范围等问题。
从2012年四季度开始,郑州房妹、陕西房姐、广东房叔等“丑闻”相继被网民爆出,此后多地均对“以人查房”进行了严格限制。也正因如此,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是否以法律法规的方式对查询权限进行针对性规定,无论对于反腐工作推荐还是个人财产信息保护都至关重要。
三部门会同起草
“我们和国土资源部主要负责业务层面的问题,(国务院)法制办主要负责权力适用性,还有法条落实等方面的工作。”4月10日上午,住建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向记者证实,目前,“条例”正处在紧张的前期准备研究工作中,已经进入相关起草工作的阶段。
记者了解到,新任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第一次国土资源部党组会议上,就对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做出了工作部署。目前,该项工作主要涉及到地籍司、政策法规司等司室的工作职能,有关工作已经初步展开。
此前,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明确提出,“整合有关职能,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这意味着,原来散见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国土系统、税务系统等领域的个人不动产信息,将进行统一登记。
按照“条例”起草的基本思路,住建部从2010年开始推行的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系统将作为“统一登记制度”提供诸多“先行经验”。目前,该系统已经将60多个大中型城市和房地产热点城市的个人房产信息实现联网可查询。按照住建部的工作规划,个人房产信息系统联网将覆盖所有地级城市。
实际上,在联网工作推进过程中,“平台化”一直是被遵循的技术主思路,在与地方数据库联网的过程中,也采用的是开放技术标准的方式,而不要求地方统一使用一套软件或硬件,因此,通过类似的技术标准开放,与其他系统数据库进行整合,并无太大技术障碍。
在此基础上,国土资源系统对于城镇建设用地、农村耕地、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登记亦可以进行整合,从而形成信息化的“房地合一”的个人不动产登记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