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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二手房遭遇“倒春寒”:中介一天约不来一个看房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04.05 来源:新京报 作者: 张旭 袁晓澜 方王洋

导语:3月30日,北京落实“国五条”的细则“京十九条”出台。诸如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本市户籍单身限购1套、严格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等规定,将北京细则的严厉程度推向“全国之最”。
标签:   二手房  中介

  3月30日,北京落实“国五条”的细则“京十九条”出台。诸如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本市户籍单身限购1套、严格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等规定,将北京细则的严厉程度推向“全国之最”。

  在经历了细则落地前的疯狂窗口期后,北京街面上的不少中介门店,已经是看得见的“门前冷落”。按照新政,能查到原值的房源需按差额征收20%个税,受此影响,二手房买家转买新房的情况也不在少数。

  与此同时,新房市场将朝着哪个方向变化,房地产市场能否实现总体平衡,也都是各方关注的焦点。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刚需、改善型市场在新政落地后的反应有所差异,前者目前仍是风平浪静,而后者现在已经波涛暗涌。特别是一些需要“先卖后买”的改善型需求,很可能会受到新政的影响。

  管中窥豹,可见一斑。日前,针对“国五条”细则可能产生的影响,新京报记者进行了分头走访,当然,动态的市场最终还需要时间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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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五条”细则要点

1、限购

  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

2、信贷

  继续暂停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发放;根据本市房价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

3、个税

  对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照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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