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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卖房20%个税执行裁量权在地方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04.02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 张静 蓝之馨 张焕

导语:1日,国家税务监管层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透露,税务部门应该不会再出台更细节的文件了。同一天,亦有媒体援引国税总局人士的话称,具体如何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这要看地方政府。
标签:   20%个税

  “这样对房地产最大的冲击是很多不满五年期的房子就不卖了,改为出租,租金价格又会上升,但同时,租金也需纳税,这方面的税收又会增加。”上述税务监管层人士表示。

  目前,是否会有更多城市跟进明确20%个税的细则还有待观察。

  广州市常务副市长陈如桂近日向包括本报记者在内的媒体透露,“国五条”广州细则出台后,税务局会根据细则出台一个具体的办法。

  昨天,本报记者就“个税征收的细则何时出来”的问题致电广州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这个还在研究当中,应该会很快了。

  一名熟悉广州地产界的人士告诉本报,“国五条”细则中强调“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的前提是“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这就为地方操作留下了余地。

  “很多时候都可以说不能核定嘛。”上述人士说,而据他所掌握的信息,广州很有可能也跟北京一样,如果难以核定房屋原值,就按照房屋售价的1%来征收个税。

  但业内人士同时称,近年来由于更多地方的税务部门和住建部门开始联网,税务部门可以调看到合同价和契税等信息,这有利于执行按差额20%征税。

  上述广州中原地产的经纪人告诉本报,昨天的成交量较十天之前有所下滑,一方面由于更多买房者的观望态度,一方面也由于小长假前是广州的购房淡季,但依然有人办理过户,且手续与此前无异。

  “在个税征收细则出来之前,客户和业主都在观望。”这位经纪人说。

  广州一家地产公司总裁分析,广州还未公布的二手房交易税操作细则很可能只是对现有做法的一个巩固说明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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