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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卖房20%个税执行裁量权在地方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04.02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 张静 蓝之馨 张焕

导语:1日,国家税务监管层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透露,税务部门应该不会再出台更细节的文件了。同一天,亦有媒体援引国税总局人士的话称,具体如何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这要看地方政府。
标签:   20%个税

  国家层面可能不会再出更细节文件;根据现有政策口径,地方操作依然留有余地;北京明确特定情形下仍按“老办法”征税

  4月1日,“国五条”地方细则密集出台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市场并没有“愚人”,广州的地产中介已经感受到成交量的下滑。

  但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广州中原地产一位经纪人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个税仍然按照原有的操作方法来进行。目前,二手房转让个税征收有两种方式——按照总价核定征收或按照差价的20%征收,前者是市场普遍操作的方式,后者是“国五条”明确要求推进、但在一些地方细则中避而不谈的。

  1日,国家税务监管层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透露,税务部门应该不会再出台更细节的文件了。同一天,亦有媒体援引国税总局人士的话称,具体如何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这要看地方政府。

  本报记者了解到,如上述中介透露的案例,地方在执行过程中依然保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也就是说,20%个税的条款在得到坚决执行的同时,依然给条件不允许时执行“老办法”留有余地。

  北京地税局昨天公布的细化政策口径就对20%个税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但同时称,在特定情形下,仍可以按照房屋总价核定征收1%的个税。广州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则告诉本报记者,配套办法预计很快出台。

  政策口径明确

  连日来,一些地方政府出台的“国五条”落实细则给外界的印象是,细则不细、“一句话调控”。这也令市场担忧调控“温柔落地”、贯彻不坚决。

  一个考量因素是20%个税的提法,一些地方细则对此模糊带过甚至只字不提。有分析称,20%个税如何征需要税务部门再出配套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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