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省内,房地产今后将不再是“暴利行业”的代名词。
近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物价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分区域测算住房项目成本并公布住房销售价格区间,规定地产项目合理利润率控制在10%左右,超出价格区间的商品房将无法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也无法取得预售证。
限购、限价、配建保障房……此轮楼市调控堪称“史上最为严厉”,似乎一点也不为过。而这一次,地方政府直接剑指开发商的命脉——利润率。
对此,一家上市房企的负责人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直言不讳:“如果项目没有15%以上的利润率,我们根本不会买地。”而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亦表示,这项政策的初衷是好的,但执行起来难度较大。
严控房企利润率
一直以来,房产项目的成本结构备受关注,而陕西省政府的上述政策,则是希望将神秘的房价构成“大白于天下”。
昨日,记者在陕西省住建厅的官方网站找到了这份名为《关于加强商品房价格成本利润测算进一步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规定,各地分区域测算住房项目成本并公布住房销售价格区间,备案价格应在公布的价格区间范围内。按照土地成本、开发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销售税金等项目,测算出较为准确的开发成本,确定合理利润率并控制在10%左右。
据报道,陕西省住建厅和省物价局有关人员表示,这是响应调控房地产市场的要求,希望引导购房理性消费。《通知》的出台,一是要防止房价反弹,二是让老百姓对商品房成本心中有数,刚需购房该出手就可以出手。目的是希望开发商既有利润,老百姓也能买得起房。
上述房企负责人告诉记者,开发商在拍地之前,都会进行严格的成本测算,在保证一个利润率的前提下去拍地。“就拿我们企业来说,一般要保证15%~20%的利润率才会出手,10%左右的利润率,根本没有人愿意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