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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电梯广告租金月过千万 小区广告收入如何分?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6.19 来源:福建日报

导语:记者走访了福州市10多个中高档小区,发现小区广告形式多样,有电梯框架广告、灯箱广告、视频广告、招贴广告以及户外广告。与陈女士一样,越来越多的小区业主,开始对小区广告收入刨根问底。为争夺小区广告收入的支配权,部分小区业主与物业之间纠纷不断
标签:   电梯  广告  社区

  眼下,广告正以不同的呈现方式,进入城市小区。

  福州市台江区江岸名都小区的陈女士说,下班回小区,视力所及广告频现:小区门口,拦车杆上贴着的是汽车广告;进门左手边,是一个美容灯箱广告;布告栏内有电信广告;等电梯时,分众传媒液晶视频不断闪烁;进电梯,房地产广告占据着3面内壁。

  小区内,可谓是“无处不广告”。可令陈女士困惑的是,这些广告收入,哪去了?

  一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福州市10多个中高档小区,发现小区广告形式多样,有电梯框架广告、灯箱广告、视频广告、招贴广告以及户外广告。与陈女士一样,越来越多的小区业主,开始对小区广告收入刨根问底。

  为争夺小区广告收入的支配权,部分小区业主与物业之间纠纷不断,甚至对簿公堂。以古田支路中城名仕汇小区为例,小区业委会曾与物业展开小区广告收入的争夺战。6月14日,业主缪先生向记者讲述了这一过程。

  据了解,该小区共有31部电梯。业委会未成立前,电梯广告收益归物业公司。2008年底,小区业委会成立。2009年,物业公司将负责电梯广告的权利交还业委会,业委会与广告公司续签合同。

  2011年5月,业主发现小区电梯原广告被撤下,换上别的广告牌。原来,小区物业和另一广告公司私下签订了合同。业主们多次交涉,最终夺回收益权。

  由于地处五一路和古田路交会处,中城名仕汇小区外墙上还有许多户外广告。日前,该小区业主又针对小区户外广告收入,向物业质疑。

  2011年,闽发西湖广场的业委会曾将物业公司和广告公司告上法院,提出电梯和外墙是属于小区的公共部分,其产生的广告收益应归业主所有。

  法院一审认为,业委会未经业主大会授权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驳回起诉。业委会不服上诉。今年5月底,上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裁定,原因依然为:业委会未经过半数以上业主授权起诉。

  “拿回小区广告收入,怎么就这么难?”6月14日,面对记者,一名该小区业主感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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