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资讯头条 > 正文

桂湖苑项目用地补偿方案公布 分为两个签约期限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5.04 来源:海西房产网

导语:福州市人民政府已决定征收桂湖温泉酒店、温泉博览园、桂湖养老中心、桂湖温泉旅游商务中心、桂湖温泉疗养中心及桂湖苑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集体土地,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块的实际情况,对该征地范围内的房屋特制定如下补偿方案。
标签:   桂湖苑  土地征收  补偿

  九、超出签约期限内搬迁的处理办法

  1、征收人与征收实施单位对被征收人严格执行本实施细则中的奖惩办法,凡超过签约期限搬迁的,不享受以上规定的一切奖励及优惠政策,坚决杜绝超期限搬迁反而多得利的现象发生。

  2、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被征收人与征收单位达不成补偿协议,在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到位或提供产权调换房屋(周转房)的地点和面积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交地。逾期仍未交地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3、故意扰乱征收工作程序、煽动闹事、妨碍征收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房屋搬迁程序

  1、由征收人将实地丈量的房屋面积、房屋结构、房屋成新率等交由被征收人核对,在核对无误情况下按规定时间及时回执。

  2、被征收人在搬迁时应向水电部门交清费用,属相关部门安装总表,不得私自拆除、更换,应由相关部门统一拆除,否则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3、被征收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签订协议且搬迁完毕,并办好封房移交手续。被征收人回迁选房顺序号抽签办法及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4、为确保产权调换用房设计及建设如期完成,被征收人应按时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5、凡被征收人在签订协议时,应提交产权证件、建筑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闭路电视缴费发票、电话话费清单等原件,并随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2份、户口簿复印件1份和印章。

推荐微博
更多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地产招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11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1002896号
客服电话:0591-83784488 客服QQ: 2283391836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