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房屋评估缺乏“走现场”
要对一套物业进行专业评估,最合理的客观的应该前往现场勘察。 “特别是二手房,虽然是同一个小区,但不同位置、不同房型,甚至室内装修的好坏,对房价的影响都很大。”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一些评估公司不可能每套房都 “看现场”,他们会采用 “电脑”估价,也就是在电脑里输入该房屋信息,挑选三个以上的评估房屋的成交时间、地段、房龄、户型等,与评估目标进行比照,从而估算出目标房屋的价格。
做高房价的目的无外乎是套取更多贷款。据业内人士介绍,一般做高房价都会采取 “阴阳合同”形式。和做低房价一样,做高房价也签有两份 “阴阳合同”,一份是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已经做高房价的合同,但卖房者和购房者必须签订一个秘密补充协议,声明并没有付那笔多出来的钱。
律师:做高房价套贷涉嫌触犯刑律
为此,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王本桥律师表示,虽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认定合同无效,但这样的方式已涉嫌犯罪。
据介绍,我国现行的房地产交易制度中,房屋买卖的合同是需要备案的,即如发生纠纷以备案登记的合同为准,这时对于买方而言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即他可能需要支付比实际谈妥金额更高的价格购买房屋。
“如果双方订立合同的真实目的是为了套取银行贷款,并不是真实的交易。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原房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要求将该房屋变更回自己名下。 ”
不过,我国《刑法》中有一款关于骗取银行贷款的罪名,即贷款诈骗罪,具体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通过故意做高房屋评估价额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涉嫌触犯刑律,这种行为既涉嫌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涉嫌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当然如果能够按期足额偿还贷款,则相关问题不易被发现和查处,但大面积、广范围地发生这样的情形,则对于我国的金融安全及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是存在一定影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