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安徽省芜湖市推出一揽子的鼓励购房的政策,与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明显冲突,挑战了调控“底线”,所以被叫停。但是,如果低于“底线”,把政策调整为对购买首套房进行扶持,则与中央“有扶有控”的政策精神不冲突,就可能实现一些微调。各地情况不同,而“作为13亿人口的大国,又处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房地产的需求从长期讲是刚性的”,对于房地产调控一味理解为压,显然是不现实的。
房地产调控政策是一个组合,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压。对于过度的投机和投资性需求要坚决抑制,所谓“不放松”是针对这一块。对于普通商品住房,中央强调要加大供应,这也是非常明确的。保障房建设不容置疑,要在加大建设力度的同时做好分配和管理工作。为满足刚需,房地产商们应该在调控的大前提下,通过适当的降价促销。如果房地产现有存量长时间没有成交的话,就会出现恶果。应当说,现有存量商品房里,大比重的还是普通商品房,属于奢侈品供给的比重有限。打击的是过度投机,是过度超前消费,这一点务必搞清楚。
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约束条件下,房地产宏观调控不能放松。诚如温家宝总理所说,“将来住房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不一定人人都拥有自己的房,但人人都要有住处”;“房地产发展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合理配置资源,提高效益,但是,为了促进公平和稳定,政府调控也不能松”。目前宏观调控的成果之一就是,政策可以对房地产业施加有力的影响,那么,下一步选择的方向应该是什么?
笔者认为,还是应回到保障房和普通商品房供给上来。但需要注意到,已很多专家提出,保障房除了实体房屋的分配,也应该包括货币化分配,应当与收入分配改革结合起来。像芜湖市发放买房补贴,如果是针对第一套房,笔者认为是可行的。现在银行已取消了差别贷款利率,可以适当恢复。对于一套房的购买者给予适当的税收、利率补贴,符合刺激内需和“有扶有控”的原则。也还可以在金融创新方面有一些新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