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县变郊区 构建福州大都市区
福州市建立县(市)区对口协作机制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建立4个对口协作组
第二协作组:马尾、闽侯VS闽清
第三协作组:长乐、台江VS罗源;第四协作组:仓山、晋安VS连江
协作资金:福清、闽侯、马尾每年不少于1000万元,长乐、鼓楼每年不少于500万元,台江、晋安、仓山每年不少于300万元。
六大协作内容
强化产业联动:鼓励制造业等向结对县转移,鼓励有实力企业到结对县建基地。
促进资源共享:着力促进城区要素进县域、县域要素补城区,实现社会资源共享。
实行乡镇结对:4个结对县的乡镇结对率须达80%以上,优先考虑老少边岛等乡镇。
开展干部挂职:选派市直单位干部到四县挂职,结对县(市)区、乡镇干部互派挂职。
助力扶贫开发:确定若干个贫困村开展协作定点扶贫,统筹资金、资源给予重点扶持。
推进环境共保:解决区域、流域环境问题,合力打造生态型城市。
承担协作任务的县(市)区每年均应安排一定的协作资金,其中福清市、闽侯县、马尾区每年不少于1000万元,长乐市、鼓楼区每年不少于500万元,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每年不少于300万元。
福州市决定建立县(市)区对口协作机制,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着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格局。记者8日从市委办获悉,市域内对口协作是项长期的战略性制度安排,目的是加快县(市)融入省会中心城市,变郊县为郊区,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共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