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永泰县人民政府批准,永泰县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公开挂牌出让辖区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单位:公顷、万元、米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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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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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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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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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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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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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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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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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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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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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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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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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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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占总建筑面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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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2011]挂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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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峰镇汤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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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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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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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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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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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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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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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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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商服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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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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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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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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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2011]挂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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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峰镇汤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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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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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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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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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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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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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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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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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商服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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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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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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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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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2011]挂08号宗地,其中城市绿地用地面积2.1221公顷(含退让河道岸线20米用地面积,不计入宗地绿地指标)。具体规划技术条件和建设要求详见县建设局函件。
二、申请人范围
(一)注册地为福建省且注册资金在1亿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且申请人(含企业内部股东)此前在我县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没有存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出让合同或未按约定缴纳出让价款等用地不良行为。
(二)本次挂牌公开出让宗地为永泰县南城区城市旅游综合体部分地块,竞买人申请报名前应向永泰县建设局提供县南城区城市旅游综合体约960亩的整体规划方案,经县建设局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方可向我局提出竞买申请。
(三)竞买人申请竞买本次公开出让宗地,除按约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承诺竞买南城区城市旅游综合体下期公开出让宗地,并另行缴纳预申请竞买保证金20000万元。
三、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