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退出机制仍是难题
在紧张催促地方政府及时按目标计划开工保障房的同时,对于确保“十二五”期间将陆续建成的3500万套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与严格管理,国务院已经开始有所考虑。
日前,国务院两位高级官员就对广东省政府上报的《建立健全公正的保障性住房分配与管理机制的建议》先后做出批示,并由国务院办公厅批转至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在内的各相关部委以及地方政府,要求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符合当地需要的保障性住房“轮候”制度,以确保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分配和动态管理。
所谓“轮候制”是一种对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先行进行资格审核和准入的制度,并根据通过审核符合保障性住房资质要求的人员信息建立数据库,而后再根据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对已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先后次序分配保障性住房或购买资质的管理制度。目前,全国只有北京、深圳等少数特大型城市建立了这项全面的轮候制度。
全国“轮候”
在北京等特大型城市已经运行超过两年的“保障性住房轮候制度”(下称“轮候制”)在全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大提速”的背景下,恐怕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
“确实有国务院领导做了关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批示。”9月7日,住建部一位官员向《中国经营报(微博)》记者证实。在此之前,多位权威人士称,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副总理李克强分别就一份《建立健全公正的保障性住房分配与管理机制的建议》(下称“建议”)做出批示,要求全国各地要结合自身情况,尽快建立适用于当地的保障性住房轮候制度。
不过,对于批示的内容以及批示领导的身份,这位住建部官员表示不便发表评论。
记者了解到,这份“建议”系经由广东省政府上报至国务院。在此之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曾专门就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管理以及解决城镇中低收入人群、城市新移民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在包括广州、深圳等地进行了周密调研。
在此次调研中,汪洋听取了来自政府分管部门、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管理企业、学界以及保障性住房应保人群的建议。其中,对于轮候制建立是各方都陈述的共同点所在。汪洋随后便要求相关方面就此撰写报告,经由广东省政府上报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