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方政府缘何没有动力?
十年来,保障房建设欠下了无数历史债,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保障房建设如此难产?地方政府又为何总是半推半就地积极性不高呢?
毫不客气地说,国家近年来给各地分配的保障性住房任务很少完成过。有人讲:没油水,所以地方上不热情。这无疑道出了问题的实质。
在当前“以地生财”的理念和意识的支配下,多数地方对保障性住房根本没有激情。更重要的是,缺少制度约束,保障性住房建设才变得“慢腾腾”。与中央的高度重视不同,很多地方政府对保障性住房提不起太大的精神,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
有人将原因归于部分地方政府财力有限。中央重视保障性住房,但地方政府更愿意去建商品房,商品房的产业链长,对GDP带动非常大,对政府的财政收入贡献也大,更能体现政绩。其实,建设保障房只需要地方政府出让土地,整个过程不需要地方政府投入资金,所以,地方政府财力不足,显然不是保障房建设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保障房建设,最需要的还是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事实证明,地方政府有积极性的事,他们总能找到资金。就拿经济适用房来说,地方政府建设经济适用房,首先要零价格出让土地,而这会减少地方政府的土地收益,这显然是部分地方政府不心甘情愿的。在部分地方政府看来,如果用于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土地能被用来建设商品房,其可以获得不菲的土地出让金,可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土地,由地方政府掌握着,只要下决心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不再痴迷于靠地生财,真心、用心去办保障房建设这件惠及普通民众的事,保障房就绝不会“无立锥之地”。所以中央政府应当堵死地方政府可以借土地生钱的路。
目前的住房保障体系设计里面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就是执行机制的缺失。因为中央政府虽然做了一些条文的规定,但是多为“软约束”,缺乏“硬约束”,也就是明确的激励和奖惩机制没有在制度设计中予以体现。由“软约束”变成“硬约束”,光靠国务院和建设部发文还解决不了问题,应该从国家法律层面予以规范。
虽然中央和地方政府签下的保障房“军令状”尚有不足,但是却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硬约束”,从而更能保障军令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