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税基准“就高不就低”
电脑自动计算出的评估价,一般与买卖双方合同签订的成交价有差别。据介绍,电脑评估价与纳税人申报价(即成交价)相比较,按照孰高原则(即成交价高于评估价格的,以成交价作为计税价格计算征收;成交价低于评估价格的,若纳税人不能按要求陈述、举证正当理由的,以评估价格作为核定的计税价格征税)确定计税价格。
7月30日开始,电脑评估价先在二手住宅交易中实施,商业、办公等其他类型的房屋电脑评估工作,将陆续展开。
据悉,该电脑评估系统,由于省去了到房屋内部实地考察的环节,在评估一套二手房的价格时,无法考虑装修成本。
武汉市房管局市场处负责人解释,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虽然精装修房和毛坯房,原房主实际投入的成本相差很大,但装修成本无法量化,所以电脑评估不考虑装修成本。此前,在武汉市二手房评估采取评估公司人工操作时,也没有考虑装修因素。
可省下上千元评估费
武汉市从2005年开始对二手房交易采取评估价征税,评估工作由市面上的专业评估公司来完成。市民买卖二手房,在签订购房合同后,还要委托评估公司到现场查勘房屋,出具一份评估报告;然后拿着评估公司出具的报告到房管部门的交易和征税窗口办理过户手续。目前,多数评估公司收取的评估费用是房子成交价的千分之三。如一套60万元的二手房,评估费用要1800元。
今后采取电脑评估价格后,这个费用就可以省下了。电脑评估后,买卖双方只要持合同到房管部门交易窗口,申请电脑评估,就能自动生成一个评估价。
不过业内人士提醒,二手房交易中,很多买家需要贷款。贷款银行也会要求买家做一个评估,根据评估价来确定该房的贷款额度。因此,即使过户时评估价格改由电脑说了算,但如果贷款的话,还是需要一道评估,这个费用暂时还省不下来。
有异议可申请重估
根据通告要求,买卖双方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其申报的成交价格低于电脑评估系统的评估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按电脑评估价格核定其计税价格,征收交易环节各项税费。
如果买卖双方对电脑评估价格持有异议的,经房管、地税部门现场告知、沟通解释仍不接受的,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重新评估。市民对重新评估结果仍有异议的,可进一步提请武汉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专家委员会进行技术鉴定。
如果专家鉴定该套房屋的价格确实应该低于电脑评估价,费用由地税部门承担;否则,市民要自行承担第二次评估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