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贷款歧路:出租还是出售?
但实际上,正是地方财政的“兜底”承诺,银行才敢于发放没有抵押担保的贷款。因为公租房目前的租金收益仅能支付利息,本金如何偿还目前还没有成熟的模式。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2011年“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重庆市3年建设4000万平方米,需要1000亿元资金,政府投入300亿元,向金融机构融资700亿元。目前,重庆市公租房的月租金水平为每平方米10元,4000万平方米公租房假定出租率100%,月租金收入为4亿元,年租金收入为48亿元。而700亿元融资,年息约为6%,每年须支付利息42亿元,加上6亿元的维修费用,48亿元租金收入就分文未剩。
黄奇帆称,本金偿还靠两块,配建的商业用房销售,回收资金300亿元,另有部分租户5年后将购买公租房,以此回收资金400亿元。
然而,商业用房和公租房能否按预期实现销售尚难预料,因而,前述测算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银行愿意发放公租房贷款,与重庆市政府提供的隐形担保息息相关。
“问题就在于,监管机构的公租房贷款政策是默认这种担保,还是予以禁止。”在一位国有大行研究部人士看来,政策制定进退两难。
如果默认,则等于坐视地方财政担保,和监管机构之前强调的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隔离的理念相冲突。事实上允许了一种新的平台贷款出现。
如果予以禁止,则银行表面上发放信用贷款,“但谁都知道期间隐含了财政担保。”一位股份制银行公司部人士认为。
而如果是用公租房作为抵押,则一方面由于土地是划拨土地而存在瑕疵,另一方面抵押功能也难以真正实现。“假如还不了款,难道银行能把公租房收了,把租户赶走?”前述国有大行研究部人士认为,即便银行能把公租房收了,也难以处置变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