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地,如果将所有城市公布的方案来做仔细分析,就会发现都具有游戏性。其中,长沙市公布的目标,更是吸收北京和上海两城市的“长处”:不但以“力争2011年新建普通商品住
房价格涨幅低于全市年度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与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挂钩,而且也限定对象为“新建普通商品住”。
或重新公布房价控制目标
3月2日,本文作者陈真诚曾撰文“地方政府身上更应流着道德的血液”(网络版,报纸版文章相关内容被编辑删除)明确指出,至2月底,只有银川、贵州、昆明向社会公布了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或有相关表述。而即便已经公布的城市,也在钻政策措辞的空子。要么模糊地表述为严格控制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去年全国平均值或房价涨幅不能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要么表述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上涨幅度同比增幅要低于10%这样一个让人看了大跌眼镜、实为确立房价继续上涨预期的数字。照此形势,预计接下来大部分城市所将公布的房价格控制目标都是房价涨幅,并且涨幅不低。如今,对照事实来看,果然如此,当初的分析预测已经被验证,说明全国各地方政府并不是在领会中央政府的调控精神而主动放办法去落实执行调控,而是在看别的城市怎么做后再以模仿应付了事,并且都在有意识地托抬房价预期,或有意地释放房价继续上涨的信号。
文章还分析指出,首先,将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解读成控制房价上涨的涨幅目标,人为去掉房价下降或不涨的可选内涵,实际上等于向公众传达房价将不下降还将上涨的预期引导。其次,房价控制目标无论以GDP或以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为参照物都不合理,而应该以CPI升降、物价涨涨和过去房价涨了多少、现实房价是否过高是否该降该降多少为参照物。再则,参照历史统计数据来看,涨幅10%已是相当高的数据。去年房价猛涨,全国房价上涨平均值明显过高。公布目标不高于10%或去年全国平均值,实际上在告诉大家房价可能依然会猛涨。如此一来,公布房价控制目标可能变成托抬房价预期的工具,房价预期可能被一些地方政府高高托起,可能导致房价继续上涨,使调控再次失灵,其结果可想而知。
国务院要求各地出台房价控制目标,其目的或在于要强化政府坚决调控房价、强化政策落实直性的信号,比引导市场预期。而之前,各城市城市公布的房价控制目标都与GDP、收入增长保持一致,10%的控制目标更可能给人带来房价将继续上涨10%的心理暗示,不但与民众的预期、要求不一致,而且可能违背了中央政策初衷。
在这个问题上,全国各地采取了几乎一致性的做法,已变成了不只是房地产调控甚至经济问题的问题了。在小问题上,法不责众,在大问题上,众则生危!因此,目前的这种情况,不能不引起决策层的注意乃至重视。本文作者陈真诚3月31日撰文提出,各地应该推倒重来,重新公布房价控制目标。
据报道,住建部曾于3月29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意见,使各地调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并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已经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要根据听取意见的情况,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在住建部向地方建设厅局下发该文件的同时,国务院办公厅亦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转发了这份通知。
可以预期,中央政府可能会要求地方政府重新公布今年各地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本来,应该说,中央政府要求地方政府公布年度房价控制目标,并不是经济调控手段,其目的很可能是,通过这个措施,表达中央政府调控房地产的态度,稳定市场心态,改变房价预期,以助力房地产调控。而如今,全国各地政府几乎一致性地大玩文字游戏,变成涨价目标,以政府行为来操作调控效果对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