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可能性不大
事实上,在房地产调控过程中,北京已经越来越多地扮演“样本”的角色。在北京公布目标、住建部下发通知之后,已经有部分城市有所反馈。
3月31日发布目标的长春市就明确,新建住房房价收入比(住房套型标准按60平方米计算)控制在5.8以内。这是迄今为止国内首个与房价收入比挂钩的房价调控目标。一般认为合理的房价收入比在4至6之间。
此前,上海公布的房价调控目标为:涨幅低于全市GDP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具体数字在8%左右。
但业界对地方政府重新根据民意调整目标的可能性并不乐观。“除非有很大的压力,否则很难调。一方面,地方政府不愿意;另一方面,已经出来了再调,会影响政府的公信力。”阳光100集团常务副总裁范小冲表示。
据媒体报道,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处长陈大旺已经表示,广州的调控目标已经充分考虑到社会的意见,以后将按照既定目标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年内将不会再次调整目标。
广州3月29日公布的房价控制目标是新建住房价格涨幅要低于全市GDP增幅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具体数值预计在11%。
而据北京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研究院资深房地产专家韩世同透露,他早在一个多月之前就已经知晓包括广州在内的多个城市将参照GDP和人均收入两项指标来制定目标。
“住建部在新国八条出台后曾召集18个城市研究如何制定房价调控目标,最后确定按不超过GDP和人均收入增长水平来制定。这是住建部窗口指导的结果。”韩世同在其博客中透露。
记者向其求证时,韩世同表示此事“绝对靠谱,可以用人格来保证”,并透露“广州肯定在这18个城市中”。
“如果大家把涨幅都定得比较低,就你定高了,那你肯定马上就被问责;但现在大家都这么定,就法不责众了。”韩世同表示,由于居民支付能力不好计算,且指向不一致,因而各地都心照不宣地采用了GDP和人均收入指标,指向一致,增幅在1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