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红旭指出,政府应通过积极的政策设计,为想要参与保障房事业的社会机构提供融资的便利性。具体地,各地可采取贴息方式,支持社会机构融资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扩大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范围;引入社保和保险资金,这类资金规模巨大,对回报率要求不高;培育地方国有房地产企业作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主体,同时保留部分融资平台支持保障房建设。未来,还可考虑以保障房为抵押,以稳定的租金为收益,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据记者了解,许多银行、信托和保险等金融机构,非常乐意进入保障房领域。中融信托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其已经有几个保障房项目在运作;深圳多家商业银行人士称,保障房贷款是今年的优质业务之一;华润集团旗下汉威资本有关人士透露,该机构将与北京市合作成立一个约百亿元的保障房基金。
“深圳的土地供应越来越少,而未来土地出让更倾向于保障房,对地产商来说,只有做保障房才能获取更多的土地。”深圳国土系统一位人士对本报记者分析,对很多本地、中小型开发商而言,通过介入保障房建设而获得发展,将成为他们的生存模式。
分配制度之忧
相比保障房的资金来源问题,其申购和退出制度弊端尚未引起足够的关注。
有业内人士指出,在保障性住房驶入“快车道”的同时,非保障人群的虚假信息申请使得该措施的成果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