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城镇新增就业和劳动力转移两个指标的设置,为保障就业提供了坚实基础。而两个合同签订率的设置,则是更加有效地保护劳动者权益。
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
解读:这个举措对于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有“立竿见影”效果,“13%以上”的增速指标也高于经济增速指标、乃至社会平均工资增速,这惠及民生,也促进内需。
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实现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新增1亿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稳定增长,城镇60岁以上非就业居民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
解读:基本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制度建设事关劳动者切身利益,能保障劳动者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自主择业。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稳定增长可以弥合城镇退休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收入差距,有利于社会公平。
医保参保人数新增6000万人以上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新增6000万人以上。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逐步提高,政策范围内的医保基金支付水平提高到70%以上。
解读:近年来我国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逐年扩大,但扩面工作仍需大力推进;而在人们对医疗保障需求标准提高的同时,国家投入也要相应地跟上。这些指标的设置顺应了社会期待,明确表达了政府惠民取向。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均增长10%以上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均增长10%以上。
解读:当前低保线已不只是满足生存危机,而是主要满足低收入群体的保障。城乡的低保收入差距应在“十二五”期间进一步缩小,并最终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
减少农村贫困人口数量。加大扶贫投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显著减少贫困人口数量。
解读:显著减少贫困人口数量,是防止两极分化的实招。改善民生着眼点就应放在最需要帮助、需要关心的人群身上。对于农村边远地区、欠发达地区贫困人口,我们应该给予更多关注,并从各个方面帮助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提升“造血机能”。
减轻居民税收负担。“十二五”前期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合理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中后期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解读:调整个人所得税是改革收入分配的一个突破口。减轻居民税收负担本身就是增加财富,就等于增加居民消费能力、提高其生活水平,尤其要大力减轻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
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
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600万套(户),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各类棚户区改造的比例不低于10%。
解读: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前所未有,这不仅有效解决困难群体的住房难问题,也找到了破解房地产市场的突破口,有助于从长期上稳定房产价格。
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发放数量达到8亿张,覆盖60%人口。
解读:发放社会保障卡的意义在于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网络社保”,为提高各险种统筹层次、城乡各项制度顺畅衔接、社保关系平稳转续、异地就医结算以及各类咨询查询服务提供有力的支撑。
增加国有资本收益用于民生支出。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范围,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新增部分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
解读:国企利润应该成为国家财政重要收入,并且用于全民性支付。这是国企的重要使命和地位的体现,也是将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于民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