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问题
怎么才能确定
家庭有几套房子?
宁波市建委方面介绍说,居民家庭已有住房包括:一是该家庭成员已经完成房屋产权登记的住房;二是该家庭成员已经受理交易过户的存量住房;三是该家庭成员已进行网签合同备案的商品住房。需要注意的是,对2户及以上家庭共同新购住房的,房屋登记机构会分别按其所属不同家庭审查购房条件;均符合住房限购政策的,方能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或房屋登记手续。
到房管部门登记之前,其实还需要过一道关。也就是与购房者签合同前,开发商和中介要查验购房资格。如果提供了失真信息,那今后拿不到房产证不说,还要承担经济上损失,更要承担法律责任。
两类群体
拆迁家庭、境外机构和个人的购房有专门规定
一是住房被征收(含拆迁、搬迁)的家庭——简称拆迁家庭,二是境外机构和个人,对两类特殊群体购房,也有专门的规定。
对于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家庭,其在新购买住房前,可凭安置补偿(拆迁、搬迁)协议、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和婚姻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到购房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直接申请出具《宁波市家庭住房记载情况证明》,办理交易过户登记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而选择调产安置的拆迁家庭,可凭安置补偿协议办理交易过户登记手续。
对于境外机构和个人新购住房,操作细则明确,严格按照住建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在2010年11月4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据此通知,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其中,对于境外个人购房,房管部门在办理其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和房屋产权登记时,除应当查验相关材料及验证购房人持有房屋情况外,还应当查验有关部门出具的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境外个人名下在境内无其他住房的书面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