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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网上应对房产限购歪招蕴藏重重风险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2.27 来源:新华网

  ——冒充公司员工补齐税款。“售楼小姐说,可以通过办理假的纳税证明来买房。找一公司,冒充是其员工,补齐5年的税款,加上给公司和黄牛的钱,5年的纳税记录大概四五万元就可以拿到。”北京一网友这样介绍自己的经历。

  ——采用“假结婚”、“假离婚”等手段。比如,夫妻离婚后可使一方成为“无房户”,便可再购住房。或者,通过结婚满足户籍要求。爱房网网友“绿树红果”发帖称,限购令一出,她的一位好朋友就通过 “假结婚”赚了一笔:“假结婚的报酬是房价的1%,对方买了套230万元的房子,我姐妹就拿了2万3。假结婚完事后,双方结婚记录再由对方想办法到民政局去删除。”

  “中国网事”记者登录一些论坛还发现,不少网友甚至从“限购令”中挖掘出商机。新浪乐居论坛网友“小懒猪.012107”发帖称:“快速补交深圳买房贷款所需要的个人所得税税单,只需一个工作日即可……我公司愿为有需求的客户提供专业、方便、快捷的服务。”

  “第一调查网”近日在网上发起“你会有什么办法应对限购”的调查,截至2月25日下午,在231名受访者中,12.5%选择“冒充公司员工骗取纳税证明”,9.48%的人表示会采取假离婚、假结婚的办法,10.78%的人选择通过中介补交社保。

  种种购房“歪招”蕴藏重重风险

  “这几天新政出台后,我看大家都有些急了,有些人可能真的在想各种可以规避政策的空子……不要到时候‘赔了夫人又折兵’才好。毕竟都是血汗钱。”网友“岁月悠长”在“新浪房产论坛”上的一番话,引得不少网友发帖“顶起”。

  种种试图绕过“限购”的手法,看似聪明,实则隐藏重重风险。比如,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长李蔚认为,借用公司名义买房,虽然不受买房套数限制,但一旦与公司关系破裂,与公司之间容易就房屋产权的归属产生争议。对购房者来说,由于房屋产权登记在公司名下,该房屋有作为公司资产被法院强制执行还债的风险;对企业而言,因买房、贷款等合同均以企业名义对外签署,则一旦个人在此过程中,未按约支付房款、贷款或相关费用,则对外首先由企业承担付款责任。

  又如,办假社保、假个税也是在“铤而走险”。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吴弘认为,首先,帮助员工非法购房的单位涉嫌违法;其次,购房者个人也可能因不符合购房的实质性条件,让房产证“打了水漂”,一旦被有关部门查到这种弄虚作假的行为,房产证有可能被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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