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指出,自去年4月份《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印发后,房地产市场出现积极变化,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继续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确定了八项政策措施,我们暂且把它称为11版新国八条,但是仔细研读后,发现11版新国八条基本上都似曾相识,让我们来分析一下:
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从05年开始到现在的宏观调控政策:05年出台了《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老国八条)与《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新国八条);06年出台了《针对少数大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矛盾突出等问题出台六项措施调控房地产》(国六条);08年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十三条);09年出台了《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全面启动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国四条;10年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十一条)与《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十条)。
再来看一下11版新国八条
一、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在之前提到过类似内容的有:强化地方人民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职责(国十三条);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责任(国十一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职责(国十条)。
只不过这次更加细化了: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但这条有个问题就是到底应该让房价涨还是降,温总理曾经说过要让房价回归合理水平,但什么是合理水平没说清楚,比如北京现在一套房起码要几百万,普通老百姓几辈子也买不起一套房,这是否是合理水平。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
在之前提到过类似内容的有:调整和改善住房供应结构(老国八条);强化规划调控,改善住房供应结构(新国八条);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国六条);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国十三条);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国四条);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国四条);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国十一条);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国十一条);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国十条);确保完成2010年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的工作任务(国十条)。
政府一直在要求调整住房结构,每次调控都有相关内容,其实这是降低房价,解决老百姓生存问题最基础同时也是最有效的手段,因为如果保障性住房与普通商品房的供给充分,在房地产市场总供给中占到足够的比例,则房价一定会被摊低,而且也能够真正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生存问题,就像德国或者新加坡一样,但是很遗憾,在这一点上政府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直到10年出台的国十条才有了一个明确的目标,要建设300万套保障性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的目标,11年要建设1000万套,从长远看这个政策一定能降房价,因为房地产的建设周期一般是两年,所以短期内不容易见效果。
三、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
在之前提到过类似内容的有:调整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政策,严格税收征管(新国八条);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国六条);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国十条)。
这也是比较有效的手段,英国政府就是靠高税收控制房价,目前我们采用的税收主要是营业税,还有就是目前炒得沸沸扬扬的房产税,但是这些税收都是交易环节的,而且税率比较低,基本上解决不了大问题,真正能够解决问题的持有环节的税,比如物业税,因为只有持有环节的税才能够真正让那些投资或者投机者感觉到压力,再有就是交易环节采取重税,彻底打掉房地产的投资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