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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房产税开征影响将逐步释放 首套房或免征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1.14 来源:新京报 作者: 张晓蕊 袁玥

  日前,重庆、上海两城市传出将率先试点房产税的消息。房产税征收真的已经“箭在弦上”?作为房地产调控的又一大政策,本报邀请多位专家学者解答关于房产税的多个疑问。

  开征时机 仅缺法律政策层面推动

  房产税征收风声再起,有声音表示房产税出台“论月数”,也有业内人士一直反对这一税种出台。时机是否成熟?有专家认为,中国房地产税在技术层面上已经基本具备了开征条件,目前缺少的是法律和政策层面对房地产税的推动。

  开征需有法律保证

  北京大学-林肯研究院城市发展与土地政策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北大-林肯研究中心)长期以来对房产税进行深入研究,其主任满燕云表示,房地产税作为政府的税收,需要有法律作为保证。凡有财产税的国家或地区,都有一系列的法律保证财产税的顺利实施。比如在中国香港,差饷的主要法律为《差饷条例》。而目前大陆还没有房地产税相关法律出台,尤其是“房地产税评估法”还没有出台,因此在法律方面,中国还不具备开征条件。

  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认为,相对于物业税来说,房产税是一个过渡税种,由于其操作性更容易,阻力更小,所以可先试点推行。最终的目的,是要整合房地产行业此前的税种,为出台物业税做准备。

  技术层面已具备开征条件

  满燕云认为,就数据方面和评估技术、评估系统方面而言,中国已经基本具备了开征房地产税的条件。

  一方面,房地产税的评估与征管需要大量数据,包括税收、土地、房屋等多个政府部门协调配合,实现政府数据的共享。据北大-林肯研究中心2010年房地产税示范项目研究成果,中国房地产税相关数据已经基本具备。尤其是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政府相关部门已建立了土地数据库、房产数据库等。

  另一方面,由于房地产税评估需要在短时间内对大量不动产进行统一、准确的评估,因此需要批量评估技术和系统作为技术支持。这一方面,经过7年房地产税的试点,各省至少一个城市建立了计算机辅助批量评估系统(CAMA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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