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保障性住房将成为解决高
房价问题的主要手段,未来我国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规模将超过市场的预期。而在各种形式的保障性住房中,公租房模式最值得推广。
公租房模式是指,由政府出资大量修建的小户简配型社保住房,不出售,而是廉价出租给满足一定条件的城市中低收入者,以解决房价过高造成的社会矛盾。与传统的经济适用房相比,公租房产权归政府,永远不进入商品房市场。这样就避免了滋生腐败的可能性,确保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到解决中低收入者的现实困难上。在全球范围内,公屋模式是唯一成功的社会保障型住房模式。
记者:资金问题是保障性住房能否落实的关键。您认为下一阶段能解决这一问题吗?
滕泰:我相信保障性住房资金问题将得到解决。目前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包括:中央、地方财政投入,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及商业贷款。除此之外,公积金增值净收益部分,土地出让净收益中不低于10%的比例,也将投入到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来。
在2008年底公布的规模达4万亿元的经济刺激计划中,保障性住房市场分到了超二成的9000亿元的“蛋糕”“。9000亿重点用于747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和220万户棚户区改造家庭,以货币补贴为主(60%货币补贴,40%实物分配),所以对拉动租房市场需求有帮助;而另外287万套的廉租房需要通过建设或购买来实现。
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新国十条”规定:“建立考核问责机制。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对省级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这些措施将促使地方政府有足够动力多方面筹措资金,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