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详细要求和基本情况具体见各宗地的出让文件。
二、竞买人范围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企业法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宗地2010挂37号地块的竞买人须提供由外商独资的世界名牌折扣店管理公司的授权经营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需经闽侯县外经贸局的确认);宗地2010挂38号地块的竞买人还须提供经闽侯县建设局、闽侯县旅游局评审通过的规划总评设计方案;宗地2010挂39号地块的竞买人应具有“国产重型工程机械设备省级总代理的资格”;宗地2010挂40号地块的竞买人或股东应提供省级人民政府以上(含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一项以上(含一项)医药发明专利证明;宗地2010挂41号地块的竞买人应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关证明文件,方可报名竞买。
三、索取材料方式 竞买申请人提供单位介绍信,自2010年12月6日至2010年12月28日下午前的正常工作时间到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四楼打印室索取挂牌出让文件材料。索取材料收取工本费。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地点和时间(挂牌交易期间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1、挂牌交易时间(含双休日,双休日照常交易):宗地2010挂37号从2010年12月20日8时至2010年12月29日(星期三)9:30;宗地2010挂38号从2010年12月20日8时至2010年12月29日(星期三)10:30;宗地2010挂39号从2010年12月20日8时至2010年12月29日(星期三)11:30;宗地2010挂40号从2010年12月20日8时至2010年12月29日(星期三)15:30;宗地2010挂41号从2010年12月20日8时至2010年12月29日(星期三)16:30。
2、挂牌交易地点:以上各宗地块挂牌交易截止日当天(12月29日)挂牌交易地点在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六层会议室,其余时间挂牌交易地点在闽侯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五、报名事项
1、竞买申请人应在2010年12月6日至2010年12月28日16:00前的正常工作时间,提交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人廉洁自律承诺书以及其他与竞买该宗地要求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向闽侯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并经审核确认后,获得竞买资格。
2、报名前竞买者须按指定帐户(户名:闽侯县国土资源局;中国银行闽侯支行,帐号:811806705038096001)或(户名:闽侯县国土资源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帐号:35001616607059666888)缴交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0年12月28日16: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交地价款,若竞买未得,则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申请报名地点:闽侯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1号闽侯县国土资源局一楼)。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挂牌地块报名截止当日确认其竞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