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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关于2010年第十一次公开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12.02 来源:国土资源厅网站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规定,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位于南通、南屿镇等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主要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出让方式

土地

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年)

 

保证金

(万元)

建设履约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

宗地201037

南通镇陈厝等村

304200 m2(折合456.3亩),其中商业用地面积267.97亩;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100.33亩;交通和水利设施用地88亩。

挂牌

商业用地(专项用于建设世界名品折扣店)

0.5以下

(含0.5

50%以下(含50%

20%以上

(含20%

24以下

商业40

4300

/

14200

商业服务业用地

1.5以下(含1.5

30%以下(含30%

30%以上

(含30%

24以下

交通和水利设施用地

宗地201038

南屿林场五峰里

27000 m2(折40.5亩)

挂牌

商业服务业用地

1.05以下(含1.05

30%以下(含30%

36%以上

(含36%

商服40

430

1000

1420

宗地201039

南屿晓岐、元峰村

60213 m2(折90.32亩)

挂牌

商业服务业用地

2.5FAR2.8(2.8)

40%(含40%

30%

(含30%

/

商服40

2000

300

2980

宗地201040

南屿晓岐、元峰村

31785 m2(折47.68亩)

挂牌

商业服务业用地

2.5FAR2.8(2.8)

47%

(含47%

25%

(含25%

/

商服40

470

160

1570

宗地201041

竹岐乡榕东、榕西村

210606 m2(折315.91亩)

挂牌

商业服务业用地

1.2

(1.2)

25%

(含25%

30%

(含30%

/

商服40

2280

760

7610

   上述五宗地除表中主要规划指标要求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规划要求:宗地2010挂37号地块交通和水利设施用地88亩应无偿提供政府专项用于建设南通新南港大桥、公共水利防洪排涝工程和公共道路、公共河道。该宗地中商业、服务业用地应整体自行经营,不能分割出售。宗地2010挂38号地块须建设170间标准客房,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的五星级酒店,该酒店用地面积不得分割出售、分割转让、分割抵押。宗地2010挂39号、40号不能分割转让。宗地2010挂41号不能分割转让、不能改变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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