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天津市同样还有巨大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建设缺口。经测算,完成这些拆迁和用于定向安置的经济适用房建设约需资金870.5亿元。
2009年,天津通过各种政策投入住房保障资金总额还不足200亿。相差将近700亿的资金缺口。包括怡和村在内的很多项目都无奈搁置。
天津市房管局拆迁安置办副主任张阳表示,怡和村改造项目资金是市保障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银行申请银团贷款筹借的。
2009年3月,保障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天津成立,该公司是全国首家由天津市政府和10个区的城投公司共同出资,专门承担危楼房屋拆迁和安置房建设的投融资,首期注册资金25亿元。
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岳玉贵对媒体表示,这家公司“具有鲜明的政策导向性,不以盈利为目的,专项投资,封闭管理,安全还款”。
保障住房建设投资公司以拆迁地块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银团贷款融资,专项用于市区所有危陋房屋的改造。对不能实现自身资金平衡的拆迁项目,通过多个地块综合平衡的手段,解决资金缺口问题。
据了解。公司首期与建设银行(5.34,0.00,0.00%)天津市分行为牵头的15家银行组成的银团贷款额度200亿元、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共签订贷款额度100亿元。
融资瓶颈突破,天津市保障房建设全面提速。据了解,天津已经启动了9个危楼房屋拆迁项目,完成危楼房屋拆迁60多万平方米,占全市市区危楼房屋拆迁总量的51%
张阳介绍,明年天津市保障房住房投资公司还将投资建设200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安置房。改善1万余户的居住条件。
天津市的住房保障建设工作,被住建部认为是能够较好利用市场融资机制,将政府投资和市场融资相结合的一个范例。
2010年,天津市还上报了保障性住房为主的房地产信托基金(REITS)试点方案,一旦该试点资格被批准,天津市将成为全国首个可以利用资本市场融资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城市。
模式“以租为主”
一位接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人士表示,《住房保障法》从2008年开始,自从保障性住房开始建设的时候,住建部就开始进行立法,准备将住房保障工作固定下来。
《住房保障法》立法的根本原因在于,住房保障工作需要有法可依。例如,各地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目前仅仅是因为中央政府的政绩考核压力。而随着中央财政补贴减少和考核压力减少,地方政府可能会放弃或减弱住房保障工作,由此造成住房保障问题的反复。
除此以外,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大规模建设,需要出台新的管理条例,而这类政策性住房管理条例的出台,需要有《住房保障法》作为法律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顾问专家牛凤瑞对记者表示,如果没有《住房保障法》作为依据,将来住房保障工作就难以形成系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