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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督办 福州等14房价高涨城市限购范围将扩大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11.07 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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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措施

    一是各地要加大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力度。

    二是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的政策。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

    三是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四是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

    五是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

各地限购令

“始祖”版

北京“限购令”成全国范本

    始于今年4月30日北京出台的“国十条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提出:从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这是全国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

“最严厉”版

深圳坚拒购买第三套

    9月30日,深圳市紧急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规定从10月1日起,在深圳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两套住房,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温柔”版

厦门可“新购一套”

    厦门在国庆前夕也决定采取临时性限购措施,从2010年10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厦门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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