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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房产税引弓待发 或对二套房征税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10.26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吴红缨

  或按面积分档调高税率

  按照4月份的方案,重庆的房产税拟于7月30日起征收。这说明重庆对该税的征收已有充分的准备。今年6月,刘伟也曾对媒体表示,重庆已做好开征房产税的相关准备。

  西南政法大学财税法专家张怡教授认为,重庆的试点在法律层面是可行的。首先是在1986年《房产税暂行条例》框架下制定,另外,像当年东北、新疆试行增值税改革一样,这种经中央政府授权的试点,允许在试点中对现行法律有所突破。

  不过,重庆房产税方案在未正式揭开面纱前,仍有许多谜团待解。

  西南大学教授、原重庆市国土局副局长邱道持提出疑问:“如果个人二套房就征税,那么个人在市外或主城以外区县购二套、三套房征不征税?”

  邱道持称,现在主城与区县各国土局,以及各地国土房管部门之间,都还没形成一个数据库,这是在征收前要仔细考量的事,需要在前期做大量的基础性工作。

  另外,邱道持认为,在保有环节增收房产税,带有重复征税的嫌疑。按照现行法律,购房者只有70年的土地使用权,这部分土地租用的税款,在购房前已交付。从理论上说,房产税征收时,应该扣除土地那部分价格,单计房屋的价值,否则就是重复征税了。

  重庆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许难奇认为,政府应首先明确,征收房产税到底要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房产税是可以转嫁的。中国正在高速城市化的过程,住房本身存在刚性需求,如果刚性需求存在,那么房产税就会转移到下一个购房者,这样反而会推高房价。”许雄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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