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后隐藏着什么
“一个市级国土局,居然‘潜伏’了一套假的处罚档案。”由此,陈松庭向温州市国土局提出异议,但并未得到相应解释。此后,陈松庭连续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但迟迟得不到反馈。
北京市国纲华辰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合伙人、执行主任刘涛律师说,行政机关的文件居然出现这样的“差错”,显然属于低级错误。他认为,低级错误背后,很可能隐藏着腐败行为。
今年3月,陈松庭及其律师又因官司第三次前往温州市国土局复制该份处罚决定书,却意外发现该处罚档案并未在该局档案室,而在案件原经办人陈某手中。
律师调查认为,该套处罚档案,已被人为“动了手术”,凡是与陈松庭房屋建造时间相关的材料均已“蒸发”,包括原始的谈话笔录、现场勘验笔录、现场照片以及地籍图均被掉包。律师发现,原本是1998年作出的处罚决定书,其中附录的地籍图竟是2000年制作的。
为了求解其中的疑问,9月2日,记者前往温州市国土资源局,该局监察支队支队长周建南承认这两份文件均出自温州市国土局,但经调查改动并不是有意为之,“只能说是工作粗心”。周建南说,改动文件是因为向上报批的需要,“错在制作第二份文件时,没有对上一份应该作废的文件作出说明”。
周建南同时强调,陈松庭2004年第一次复印的其实是第二份文件,而2008年复印的才是第一次的正式文件。
对周建南的这一说法,陈松庭并不认同。目前,陈松庭找到了当年送达他处的处罚决定书。
记者看到,陈松庭手上的这份处罚决定书与他2004年复印的文件内容、格式完全一致。“如果按照周的说法,那么第二份处罚决定书怎么会在我的手上?”陈松庭说。
现已退休、曾经参与查处此案的温州市国土局法规监察处原处长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此案当时由该局多个部门集体讨论决定,并征求了规划部门的意见,“陈松庭手中的原件及2004年复制的处罚书是真实的”。
对于此事,陈松庭期盼着相关部门的介入。
9月2日,记者从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获悉,该院控申科已收到由上级检察院转来的举报信,目前他们正在了解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