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福建华商房地产不承认土地闲置
“有没有闲置,我们说了不算,土地局说了才算。对于那份名单,我们以为是土地局误报,昨天已跟局里核实了,说我们没有问题。”11日下午,福建华商房地产办公室人士对记者称。
当记者数次表示务必采访该公司负责人时,这位人士拨通了负责人手机,电话中,一位“包总”让其转告记者,因要出差好几天,无法接受采访。同时,该人士婉拒了记者提出一起前往项目现场印证的要求。
实际上,“金城花园”项目用地目前已杂草丛生。据福州当地媒体报道,经过3年闲置,目前该地块周边房价已从3000元/平方米涨到8000元/平方米以上。
紧急处置所涉用地
相对于企业的态度,福州市有关部门的态度此次非常明朗。
接到本报记者的采访提纲,8月11日,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紧急启动针对性调查,并于当日近19时将有关调查结果及处置决定书面告知本报。
该局表示,市区2宗用地,均为经营性房地产历史遗留项目,属政府毛地协议出让项目。
其中,福建华商房地产用地于2004年8月30日经福州市政府榕政地〔2004〕368号文批准,协议出让位于仓山区建新镇洪湾路以东153亩土地作为商业、住宅建设用地。
至于该土地未动工原因,是由于系“毛地”出让,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地块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开工,该局已对其进行闲置认定,而二期用地因拆迁未到位,仍无法开工建设。
而另一用地即福州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用地,系于2004年8月30日经福州市政府榕政地[2004]383号文批准,协议出让位于仓山区螺洲镇环岛路北侧520.37亩土地作为居住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
而该土地未动工原因,也是由于系“毛地”出让,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地块未能按约定开工,该局也进行闲置认定,并收取土地闲置费。而二期用地因拆迁未到位,且其间发生了村民推倒地块围墙重新进场耕作的情况,造成仍无法开工建设。
对于上述两宗用地,该局提出的处置意见是:督促公司尽快完成二期地块拆迁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建设。
至于东百集团项目用地,系于1994年6月7日经闽侯县政府侯政地[1994]45号文批准同意,行政划拨征用荆溪镇港头村2.8亩土地,作为商贸及培训中心建设用地。
该局指出,该土地未动工原因是经批准后,由于项目业主自身原因,至今未动工开发建设。而根据目前荆溪镇小城镇试点建设规划,荔园度假村内土地(即该项目所在地)全部规划为商住用地,不适宜再动工开发建设,今后土地统一由土地储备中心收储。
而福建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137亩项目用地,系于1995年11月1日经福州市政府榕政地[1995]348号文批准,协议出让征用的上街镇浦口村土地,作为别墅花园房地产项目建设用地。
该土地于1996年开始开发建设,建成十几座别墅后,因经济纠纷停工,形成烂尾楼,后于2000年被闽侯县法院查封、冻结上述土地使用权,至今尚未解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