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不断有人来看房,从8月开始就可以签合同了。”家住福州文华小区的刘先生最近电话特别多,房产中介不断带人来看房。虽然很烦,但他还是很高兴。
刘先生所住的房子属于2000年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早在两年前,刘先生就想把该房卖掉换一套更大的房子,但询问后得知,福州2007年就已暂停经济适用房的交易,既不能转让,也不能抵押贷款。
不过,福州市政府近日通过了《福州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办法》,在福州五城区内,于2007年6月7日前购买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8月1日起将允许上市销售。
2万套经适房“解禁”
《福州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房屋所有权人在补缴土地收益价款后可将其经适房上市交易。土地收益价款按申请时所在土地级别对应的基准楼面地价的10%缴交。
以刘先生所在的文华小区为例,该小区属于福州三级地段,基准楼面地价为1800元/平方米,只需补交180元/平方米的土地收益价款后就可将手中的经适房上市交易。
交易的具体操作流程是:拟出售经济适用房的业主,首先持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级国土部门办理土地收益价款的缴款手续,国土部门按规定确定应缴纳的金额、收取相应的款项并开具缴款凭证。缴款凭证有效期为60日。售房人应在有效期内,持该凭证到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相应经济适用房的上市交易手续,或在房屋所有权人不变的情况下直接办理将该经济适用房变更为完全产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完全产权后的经济适用房以后可直接上市交易。
据统计,目前福州市有文华小区、金山碧水一期等多个已符合上市条件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大约2万套可“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