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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楼市调控第二波 剑指土地增值税?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6.10 来源:东南快报

房价之下 “调控之剑”再度高悬

  “在预征率的规定上区别对待不同区域,与这些区域房价上涨程度不同有关。”业内专家指出。

  据了解,土地增值税早在1994年便开始征收了,30%-60%的四级超率累进税率也在那时被确定。但由于该税在房地产项目未销售完毕之前难以清算,因此,当时国家允许各地采用预征办法,待房产销售完毕再行清算。

  事实上,在上一轮房价暴涨时,管理部门便要求加大对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力度。2006年底,国税总局专门就征收土地增值税发文,要求从次年2月1日起向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30%-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税。文件还列出了六项必须以及可以要求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房地产项目,包括开发商转让项目,或销售率已达85%项目,或三年未销售完毕项目等等。这一消息出台之后,立即导致地产股大跌,上市房企几乎悉数跌停。但是,这样严厉的清算,由于受到全球金融海啸的影响,并未得以贯彻。

  两年后,在2008年8月,福州市出台一揽子救市政策,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税未超过各项规定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这样的松绑又持续了一年多,直到本轮房价过快上涨,国家出台“新国十条”调控楼市。

  4月14日出台的“新国十条”重提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随后各地纷纷发文执行,福州版细则在5月22日尘埃落定,要求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

  “毫无疑问,这次国家税务总局连续发文,和之前的新政调控是一脉相承的,显示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整,特别是房价上涨过快的地区,未来对土地增值税的清算速度和清算力度有可能会进一步加大。”在记者采访的过程中,一房企相关负责人如此分析。

  预征到清算 开发商面临资金压力

  “若严格清算必然会打击开发商的现金流,早期拿地在这两年又赶上了市场好的项目无疑将受到更大的影响。”天知地产营销机构董事长陈少鸣分析。

  据记者了解,若要集中清算,福州大多数房企都可能面临资金链的压力。过去5年,除了2008年受全球金融海啸的影响,福州房价一直都是处于上涨的态势,尤其是去年一年,房价平均上涨了30%,同一个项目,一年下来,均价甚至可以相差三五千元,目前福州楼市的均价更是保持在万元左右。早期拿地的楼盘或是豪宅盘,清算时根据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按照平均利润率,至少50%的利润都会被清算,规模稍大的楼盘,至少会有数亿资金被抽走。

  不过,福建申发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罗新告诉记者,这个冲击并不一定对所有房企都是致命的,“不少开发商,尤其是上市房企,对清算这块都是预先做了准备的。”而且,近几年一些开发商自持物业不出售,也不会面临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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