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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租屋火灾频发 房东租户均有责任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6.08
来源:东南快报
消防部门支招
市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说,出租屋安全问题作为近年来社会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一个综合性社会问题,仅靠消防部门很难有效解决。
针对出租屋存在的火灾隐患,消防部门已经采取相应的措施。首先,加快对出租屋的摸底排查工作,摸清底数,拿出具体可行的治理方案,提请市、区两级政府对城中村出租屋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其次,争取把城中村出租屋纳入城市景观改造工程,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加大遏制违章搭盖的力度,消除较为突出的消防安全隐患。
此外,消防部门将指导社区成立保安防火巡逻队,加大防火巡查力度,发挥群防群治机制作用,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开展常态化的消防宣传,挨家挨户宣传防火常识,定期举办保安人员消防培训班,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消防部门还建议,房东在出租房屋时,要计算好房屋的最大入住量,用电设施最好按标准配置,加大电器线路配置参数,防止租户过多造成线路超负荷使用,引起短路。尽量做好功能分区,要把使用明火的厨房与卧室分开。
户主收房租和水电费时,如果发现租户使用电热棒、取暖灯等功率较大的电器,要及时提醒租户注意使用安全,特别是不要使用劣质的电器设备。
社区居委会应落实每日、每月、每年的防火巡查制度,重视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