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难题待解
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首先要确定的是在流转环节征收,还是在持有环节征收。
根据房产税原有的管理办法,其定位也是每年征收;加之“国十条”提出的研究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的税收。综合多种因素,上述接近国家税务总局的专家表示,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在持有环节征收的可能性最大。
虽然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相对于开征物业税来说,已经省去了立法的麻烦。但是如果房产税立足于持有环节进行征收的话,其征收难度不亚于物业税。
参加过多次物业税空转征收评估工作的胡景晖表示,如果实现持有环节进行征收,则政府需要建立一个庞大的数据库。
北京此前提出物业税空转,也仅是对商业物业进行模拟。因为这些房屋都有商业租赁合同,而且地点比较集中,有利于政府进行征税管理。即使这样,一些零散的商业写字楼或居民住宅改商的,仍然难以征收。
如果对非经营性住房也征收房产税,势必需要政府有一个每户家庭的住房情况登记系统。需要公安、民政、建设、税务、财政等至少五部门联手来建立。即使这样,仍然不可避免一些假离婚、他人名字购房等偷逃税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