堪称遏制高房价“第一利器”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部部长杨红旭认为,物业税作为一个重要税种,需要人大立法通过,过程较长,因此政府部门可能会先以房产税或类似的名义先在个别高房价城市试点,主要目的还是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而现在正是较好时机,因为3月以来部分城市的部分新盘又开始新一轮涨价,逼迫有关部门出台更紧的调控措施。“这堪称遏制高房价的"第一利器",威慑力超过其他税政和信贷政策。”他补充说。
大户型和多套房产可能成重点征收对象
著名经济学家、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说,现在房地产价格飙升,相当一部分城市出现了泡沫,而大部分行政措施的效果不是很明显,因此如果房产税推出或试点也是意料之中的。
华生认为,房产税如果开征将对需求结构调整起到关键作用,进而对遏制高房价产生直接作用。他预计,重点征收对象将会是大户型和多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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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价值100万按优惠上限交税8400元
根据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以房产价值100万元,在按优惠上限比例,也即扣除30%后的部分作为税基,乘以1.2%的税率就是0.84(100×(1-30%)×1.2%=0.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