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二手房动态 > 正文

四地可能试点征收房产税 多套房产可成重点对象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4.10 来源:华商报

 有媒体报道,继重庆宣布拟征特别房产消费税后,上海也将开征住房保有税。有消息称,针对房产征税的试点地区可能定在京、沪、深、渝四个城市。

    尽管有关方面并未对房产征税问题给予正面答复,但据知情人士透露,部分城市已形成对房产征税的具体方案,目前正等待最终批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人士在记者问及近期会否出台新的调控政策时,并未予以正面答复,只是表示:“政策出来就知道了。”

    对于可能被定为试点的部分城市,记者也进行了求证。深圳市地税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杨龙说:“这个事情不太清楚。暂时没有消息可对外发布。”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8日晚在官方网站回应称,关于在房产保有阶段征税的问题,早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就明确提出了。在房产保有阶段征税,要经国家层面定,地方应贯彻执行好。如果有关部门正在做一些研究也是完全正常的。“房管部门虽不是税收征管的主管部门,但如果政策出台,我们会积极配合贯彻落实好。”

    业内人士认为,对第一套房产征收房产税的可能性不大,主要可能是针对拥有豪宅或多套房以上的居民征收。比如,达到一定面积,价格达到均价一定倍数的房产;另外,房产税可能先在部分城市率先恢复征收,尤其是目前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

    观点拼盘

    房产税相比物业税更易推行

    国金证券分析师曹旭特认为,房产税并非一个新税种,征收房产税不需要立法,只是针对原先规定的优惠部分取消,所以相比物业税这一新税种而言,房产税的恢复征收更顺理成章和易推行,但却能部分达到物业税的效果。另外,物业税需要在周期评估物业价值基础上征收,而房产税是按原值的一定比率征收,不需要评估,所以短期内政府会恢复征收房产税而不是开征物业税。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购房专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07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07059661号
客服电话:0591-83711427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