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楼市动态 > 正文

物业税空转6年 很多城市仍拿不出完整方案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02.09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作者: 王玉光

  据了解,2009年,深圳曾向国税总局上报过一套运作方案,对开征物业税提出了诸多意见,未获总局同意。此后,深圳的“空转”试点工作就再没继续。

  税务部门:“没什么东西可说的”

  重庆,是西部地区,物业税“空转”试点。

  公开信息显示,重庆市的“空转”工作具体安排在九龙坡区、合川区和綦江县三地。可从重庆市地税局办公室,到信息中心,再到宣传部等,接连5个部门的相关人员,均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不清楚‘空转’情况”。

  当地地税局一位人士在电话中告知《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物业税“空转”是“被媒体放大了”,“每年国税总局和财政部都有课题调研,就是写一个论文,可能每个单位都要做这样的事情。但每一次课题调研会一开,全国媒体都要炒一阵子。”

  而据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张定宇的了解,重庆物业税“空转”尚在“研究中”,研究的重点则是“如何保证现有住房价格平稳,以及物业税和其他税种是什么关系”。

  张定宇还表示,目前当地国土和房管部门并未介入物业税的“空转”,“还没有实质动作”。

  一位曾考察过重庆的专家则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重庆目前已开发了相关的评税软件”,可能是出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考虑”,所以守口如瓶。

  更多的试点城市选择了“沉默”。

  天津市财税局负责对外宣传的曲明在电话中明确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天津市物业税空转试点工作“没什么东西可说的”。

  与天津同为2007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批准的房地产模拟评税第二批试点省市的还有福建和河南。

  福建省地税局办公室一位陈姓科长说,“因为现在整个工作情况还不够明朗,不能提供什么情况。”

  而外围的采访对象,如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招商部主任林胜和厦门市规划局局长赵燕菁均表示,“至今还没听说(福建)省里有关财产税、物业税的讨论内容”。他们所在的部门也“未介入此项研究”。

  河南省地税局财产和行为税处于姓处长以“总局不要求报道”为由没有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的采访。他表示,河南省的“空转”试点与其他地区一样,“在中等偏上的水平”。

  河南当地媒体近期曾援引省地税局相关人士的话说,河南“今年绝无开征物业税的可能性”,即便是已经“空转”试点两年多的焦作、濮阳也尚不具备开征的条件。因为直到目前,这两个试点城市“也仅仅是对本市各个区位的代表性房产做价格统计,而不是对所有的房产价格都进行统计”。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购房专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07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07059661号
客服电话:0591-83711427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