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机政策酝酿出投机市场
房地产在2009年匪夷所思的上涨,是投机性政策的产物,是托了宽松货币政策的福。如果说投资性购房是投机者,那么,多变的政策更是投机的产物。政府缺乏长远的规划,或者有了规划却缺乏实行的勇气,是房地产市场疯狂的渊薮。
2009年一系列的刺激政策,与极其宽松的货币,以及在境外投资人士购房上的松绑,使房地产市场尽收其利。财政部关于契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的税费优惠,央行关于“首套房贷款利率7折、首付20%”的信贷政策,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131号文件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实施,在创造地王与楼王的同时,也加快了房地产交易的流转速度,使让中介公司和地产公司创造了历史最佳业绩。
经济数据好转之时将是房地产优惠政策退出之日。
年底,密切的调控政策出台,虽然不是核心政策,但目标所指十分清楚,就是降低交易流转速度,加大交易成本,使投资者知难而退。
12月7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出,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营业税优惠政策进行调整,将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只在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12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强市场监管,稳定市场预期,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提出要继续综合运用土地、金融、税收等手段,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措施包括: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强市场监管,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这些措施被媒体称之为“国四条”。
12月17日,财政部等5部门出台,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必须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开发商拿地,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出让款的50%。同时规定要严格按照规定,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于补充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同时确保足额支付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
业内人士惊恐地看到,2005年的房地产周期又要再来一轮。政策周期周而复始,投机性过强的政策只能培育出极度投机的市场参与者,要改变的是政策底蕴,政策有一以贯之的逻辑,房地产才有健康发展的未来。
首先,保障型住房不应是花拳乡腿,其次,抑制房价与地价要从地方财税收入的源头着手,培育实体经济税源是关键;第三,考虑征收房屋空置税,加大投资者的成本。而货币政策必须及时跟进,无度宽松的货币是房价的导火索。
2010年房地产市场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总体而言,房地产价格已经危如累卵,如果不进行调整,摧毁的可能是中国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