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华夏时报》上期封面文章判断,营业税调整,只是楼市新政的第一块多米诺骨牌。
12月17日,国土部、财政部等五部委出台《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未来开发商拿地时,“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
此前的12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明确要求“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
本次会议,国务院出台了被房地产业内人士俗称的“国四条”。“国四条”对过热楼市从“土地、信贷、监管、保障”四个方面提出原则。
“国四条”指出,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信贷上,要“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切实防范各类住房按揭贷款风险。”监管上,“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完善土地招拍挂和商品房预售等制度。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保障性住房上,“要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国四条”出台没多久,五部委土地政策就已呱呱坠地,一时间,楼市政策逆转之势风雨欲来。
本报记者获悉,“国四条”之后,各个涉及部委都会出台相应的调控细则,在“土地、信贷、监管、保障”四方面全面出击。
楼市政策,将如豆出。
土地“铁腕”
《华夏时报》记者独家获悉,本月14日,由部长许绍史牵头,国土部召开部长会议,会上再提要严厉打击炒地、囤地。
3天之后,12月17日,包括国土部在内的五部委出台《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未来开发商拿地时,“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
易居中国分析师薛建雄向记者表示,2008年由于土地市场遇冷,各地纷纷出台优惠的土地出让措施。“现在收紧地根,实为增加供应。”
国土系统的一位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各地土地首付比例大都在20%左右,远低于50%。并且,一系列扰乱市场的投机行为,更催生了土地和市场泡沫。
通知指出,要“统一思想认识,不折不扣地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对于违反规定拖欠土地出让收入,未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未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已收缴的土地出让收入未按规定及时缴入地方国库,越权减免缓缴或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等行为,要严格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以及《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展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表示,通知中强调分期付款方式和首付款比例,实际上是为了堵漏,防止地方政府以各种理由允许地产商无限期拖欠地价款,实际上也防范了官商之间的灰色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