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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某楼盘开发商:已售房产权拖着不办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11.11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章微

  暗藏玄机的违约金协议

  因为迟迟拿不到产权证,魏先生找出了当初购买房产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明确规定:开发商在房子交付后365天内,办理产权登记。若开发商的责任,业主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房产证,开发商按房价的1%支付违约金。魏先生从一个从事地产交易的朋友处获悉,大部分《商品买卖合同》对于产权登记延迟都是按万分之几/日支付违约金;也有一种是在《商品买卖合同》中约定,延迟办理房产证,开发商需一次性赔偿房价的1%作为违约金。也就是说,开发商不管是延迟1个月,还是延迟3年办理房产证,都只需一次性支付房价的1%。魏先生这才发现,开发商和自己签订的合同,正是后者,所以开发商办理产权证才如此“不紧不慢”,他觉得这份违约金协议暗藏玄机。

  业主认为开发商故意拖延办证

  该楼盘一期交房3年,为何迟迟拿不到产权证,有说“房屋验收不过关”,有说“工程款没结清”,有说“容积率不过关”。 
    
  但如今业主中流传一种新说法:开发商故意延缓办证,以免大量的现房流入二手房市场,冲击期房的销售。 
    
  昨日,记者走访该楼盘附近几家地产中介。几名地产经纪人都谈到了开发商有故意延缓办证的嫌疑。一家地产中介店长告诉记者,除了交房的一期、二期外,该楼盘之后又开盘了好几期,但公摊面积较大,交房时间晚,物业收费也较贵,所以许多顾客倾向购买现房,每天来咨询的顾客不在少数。据他们了解,该楼盘一期、二期近两千套房产中约有30%~40%是投资房,至今无人入住。这大几百套房产一旦有产权,流向了二手房市场,势必影响后面期房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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