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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某楼盘开发商:已售房产权拖着不办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11.11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章微

  暗藏玄机的违约金协议

  因为迟迟拿不到产权证,魏先生找出了当初购买房产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明确规定:开发商在房子交付后365天内,办理产权登记。若开发商的责任,业主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房产证,开发商按房价的1%支付违约金。魏先生从一个从事地产交易的朋友处获悉,大部分《商品买卖合同》对于产权登记延迟都是按万分之几/日支付违约金;也有一种是在《商品买卖合同》中约定,延迟办理房产证,开发商需一次性赔偿房价的1%作为违约金。也就是说,开发商不管是延迟1个月,还是延迟3年办理房产证,都只需一次性支付房价的1%。魏先生这才发现,开发商和自己签订的合同,正是后者,所以开发商办理产权证才如此“不紧不慢”,他觉得这份违约金协议暗藏玄机。

  业主认为开发商故意拖延办证

  该楼盘一期交房3年,为何迟迟拿不到产权证,有说“房屋验收不过关”,有说“工程款没结清”,有说“容积率不过关”。 
    
  但如今业主中流传一种新说法:开发商故意延缓办证,以免大量的现房流入二手房市场,冲击期房的销售。 
    
  昨日,记者走访该楼盘附近几家地产中介。几名地产经纪人都谈到了开发商有故意延缓办证的嫌疑。一家地产中介店长告诉记者,除了交房的一期、二期外,该楼盘之后又开盘了好几期,但公摊面积较大,交房时间晚,物业收费也较贵,所以许多顾客倾向购买现房,每天来咨询的顾客不在少数。据他们了解,该楼盘一期、二期近两千套房产中约有30%~40%是投资房,至今无人入住。这大几百套房产一旦有产权,流向了二手房市场,势必影响后面期房的销售。
核心提示:

  “开发商故意拖延不给业主办产权证,以免这些房子上市交易,影响后面几期房产的销售。”近日,这一说法在福州某楼盘的业主中流传。 
    
  记者从福州房地产中介市场了解到,福州大部分新楼盘都是分期开发,有些开发商为使尚在开发的期房能有好的销售行情,故意拖延给业主的现房办产权证。 
    
  专家提醒,市民在购买商品房时,应和开发商就产权办理时限和违约责任进行约定,保护自己的利益。

交房3年多,还有一半业主没产权

    魏先生是福州某楼盘二期5号楼的业主。魏先生告诉记者,2007年12月,他买的房子如期交房。按照购房合同约定,交房后365天之内,也就是2008年12月31日前,开发商必须将产权证办出。但一年快过去了,他至今没有拿到产权证。该小区一千余户业主也都没有拿到产权证。
    
    “我屡次向开发商询问什么时候能办理产权证,都被‘放鸽子’。”魏先生说,售楼部工作人员一会儿说春节过后,一会儿又说3月份、6月份、9月底可以办理出来。时至今日,业主们未收到开发商的任何办证通知。

    据悉,该楼盘一期已交房3年多了,只有三百多户业主拿到产权证,仍有五成多的业主没有拿到产权证。二期业主李先生说,他需要资金周转,原寄希望于产权证顺利办下来,然后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谁料到产权证至今难产,导致他申请抵押贷款计划泡汤了。
    
    一期业主郑先生说,去年下半年他把手上房产转让。因为没有产权证,双方只能签订意向合同,买方把钱押在中介那,他至今没有拿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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