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回」两年入袋足十万租客欠账夺大半
苦尽甘来遇买家,半路杀出个二房东。正当交易水到渠成之时,“落跑租客”还给老张留了个定时炸弹。这个定时炸弹险些让老张“黄”了交易。
话说老张成功处理了两套物业,其后还不断有中介来电称有买家有意向,剩余3套物业的买卖已是水到渠成之事了,老张这下松了口气。
但还未等他缓过劲,怪事又出现了。久久未到写字楼查看的老张,在处理后三套物业时,接到一律师的电话。对方是买家委托的律师,称查询产权时发现写字楼仍有租客在使用,而且地址已被注册公司,还附有合法的租赁合同。
老张大吃一惊。为何吃惊,这里不得不播放一段小插曲。几个月以前,老张接到物管公司的电话,称租客正在搬运写字楼里的设备,因为拖欠了物管公司3个月的管理费,保安将设备扣押下来。等老张杀将过去时已是人去楼空,租客欠下3个月45000多元的租金,以及3万多元的物管费后就消失了。
这下各位看官可能就明白了:租客已经消失了,怎么可能还有人办公?问题的症结就在当初那份承诺了转租权的租赁合同上。原来那位香港租客在撤离之前,赶着找了一位下家签了租赁合同,还收了5000元租金,当起了“二房东”。为息事宁人,避免在租的租客提出优先购买权“黄”了交易,老张给了租客两个月的免租期。
写字楼卖完之后,老张足足松了一口气。他自己也仔细打了个算盘:5间写字楼两年时间为他创造收益约10万元,相当于单套写字楼一年1万元。而那位“落跑租客”给他带来了近8万元的直接损失。“从投资角度来说,我基本上白忙活了两年。我最大的失误在于,买楼的目的是短炒,结果买了只能长期持有的房子。”老张自嘲道。
老张锦囊
买物业,尤其是写字楼,必须重点考察物管
尽量选热点区域,避免买“过气”区域的“过气”物业
房子本身质素要高,出租回报率要亲自考察
若签的是三五年的长租合同,须充分了解租客背景
在深圳楼市打拼,资金必须充足
不要给租客许诺转租权
出售之前终结出租合同,留意租客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