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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码标价”能否终结物业乱收费?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9.03 来源:海西房产网 作者: 金艳

  福州市物价局日前发出《关于规范物业小区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各物业企业要在9月30日前,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具体标示的内容分为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合同以外服务费以及代收费、公共水电费用公摊详细情况等四大类收费项目,由此引发了物业管理市场的又一场波澜——明码标价能否止住物业乱收费?记者就此焦点话题,展开深入调查采访。

  新规背景

  “乱收费”扰乱物业市场

  福州市物价局12358价格举报中心数据统计,近几年来,业主投诉“物业管理企业收费项目和标准不透明、违反规定乱收费、服务与收费价值不符”一直位居各类价格举报问题的前列。涉及房地产交易、物业服务乱收费的投诉咨询量最多,占了三成左右。 

  据悉,涉及房地产交易、物业服务乱收费的投诉咨询主要问题是,物业公司超标准收取物业费、停车费、垃圾清运费,违规收取装修押金、水周转金以及公共水电公摊使用情况公示不规范。

  “部分不规范的物业公司收费不透明、不合理、乱收费、高收费,服务与收费价值不符是造成物业收费难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新三泽物业的总经理陈立武告诉记者。

  来自福州市房管局的一项统计显示,全市商品住宅每月收费率不足85%,个别住宅区甚至达不到50%。福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的副会长林常青告诉记者,实际上,整个行业的收费率在80%以下。

  据记者了解,由于物业收费涉及卫生、安全、维修、维护、供水、供电、通讯等各个方面,名目繁多,一小部分违规物业公司便借此“混杂”视听,巧立名目、超标收费;而一部分消费者面对这种不合理收费,据理力争,拒绝缴纳物业费,最终使物业管理中所牵涉的双方——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矛盾与纠纷不断产生、激化。

  “物业明码标价”应运而生。

  福州市物价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福州所有小区物业在本月底前做好明码标价工作。《通知》规定,福州市行政区域内对物业服务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具有法定物业服务资质的物业企业,都要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具体标示的内容分为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合同以外服务费以及代收费、公共水电费用公摊详细情况等四大类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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