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房产资讯 > 正文

福州发布征求意见稿:严防业委会以权谋私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8.18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涂明 杨永敏

  小区入住多年却没有业委会;业委会换届“卡壳”,业委会成员私自解聘选聘物业,不公开小区维修金开支账目……这些小区业委会问题,和业主利益息息相关。日前,福州市房管局发布《福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导规则》),对业委会的权限、义务作出规定,还明确由街道办事处监管业委会的工作。 

  记者就此采访了专家对该规则进行解读。《指导规则》征求公众意见后,将递交福州市政府研究通过。据透露,该规则的主要内容可能不会有很大改变。 
    
  业委会委员对业委会的职责和法规比较陌生,在缺乏足够引导的情况下,阻碍了业委会作用的发挥。

   可适当考虑给予业委会委员一定补贴。 
     
       业委会委员有了准入门槛 
    
  新规:首次明确规定,业主如果连续3个月以上恶意拖欠物业费或者拒不缴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存在违法违规装修、搭建、改变物业使用功能及违法违规占用公共设施、设备、场地等行为,或业主本人、配偶及其近亲属在本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的,或存在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经有关部门书面认定的,不得成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解读:福州市物业协会副会长林常青说,这一条款,是对加入业委会资格的准入限制。 

  福州市物业协会副会长陈立武说,目前,很多业委会委员对业委会的职责和法规等比较陌生,在缺乏足够引导的情况下,实际上阻碍了业委会作用的发挥。可考虑上海的做法,业委会委员持证上岗,让竞选的委员参加一些培训,熟悉行业法规。 

   此外,目前,小区业主大多忙于上班,对小区公共事务不大关心。陈立武说,业委会委员目前全部是公益,这不利于业委会作用的发挥,可以适当考虑给予一定补贴。 

  业委会“不作为”资格终止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购房专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07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07059661号
客服电话:0591-83711427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