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物业费暂不调整。昨日(9日),福州市物价局公布《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鉴于市民对物业服务质量意见较大,与试行《标准》不同,新公布的标准要求先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增加了物业人均服务面积要求,特别是完善了物业小区安防、消防等相关内容。据悉,新《标准》从8月1日起执行。
福州市物价局还规定,物业企业须在小区醒目处公布等级物业服务具体内容、收费标准等内容。市民也可登录12358网站查看物业收费政策及各物业服务等级内容的详细信息。
市民意见较多 收费暂不调
福州市物价局介绍,新标准从2月开始征求意见后,市民对“物业服务质量”、“物业等级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要公开透明”、“无人监管物业服务”、“公共水电公摊问题”、“级别定级问题”、“物业服务质量差收费高”提的意见较多。基于此,新标准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暂不调整。
据了解,福州市物业服务基准收费标准是1999年制定的,2004年允许在原基准上上下浮动10%。由于种种原因,绝大多数物业无法上浮收费标准。近十年来,人工费用等物业成本不断上升。此前,一直有物业企业呼吁调高物业费标准。